2015年12月1日 星期
我市“营改增”试点改革三年,纳税人减负近亿元
记者 徐浪 通讯员 曾红丽 王昌明

  “2014年至2015年间,企业共投入800万元,用于更新固定资产和数字信息平台,取得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近100万元,企业也实现零税负。可以说,是营改增真正让企业实现了减税,为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咸宁市勘察测绘院财务负责人梁会计日前在谈及营改增影响时很有感触。

  自2012年12月1日“营改增”试点改革启动,至今年11月底,咸宁市共有营改增纳税人2992户(不含临时纳税人3147户),较改革初期的517户,净增2475户。三年来,全市“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实现减税5908.07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减税3976.43万元;非试点一般纳税人直接增加进项抵扣税额1.89亿元。

  “税收从几千元变为免单”,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背后改变的是什么?

  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公共交通运输为主的企业,2012年以前每年缴纳营业税100万元左右。营改增后,该公司购置新能源汽车近100台,并对柴油汽车进行更换,享受免征车购税70万元,取得进项抵扣1300多万元,截至2015年10月底,该公司尚有留抵税额204万元。

  “营改增对我们企业影响真的很大。在咸宁,公交行业的运营是很艰难的,而税收的优惠,就是真正的真金白银!”咸宁市枫丹公交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肖世华说,“三年来,枫丹公司充分利用营改增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的政策,进行扩大投资,公交线路从最初的5条拓展到20条,既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形象,又极大地方便了老百姓出行。”

  “从试点情况看,我市结构性减税效果显着,‘营改增’的实施在规范税制的同时,不仅避免了重复征税、降低了企业税负,同时也打破了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原增值税纳税人抵扣范围逐步扩大,有力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激发了企业的竞争活力。”咸宁市国税局货劳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实行“营改增”后,全市98.95%的试点行业税负总体上得到减轻,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

  此外,按照“营改增”试点政策的推行,在促进小型和微型服务企业减负增效的基础上,有利于优势性现代服务企业的做大做强,从而实现产业的调整和升级换代。

  “营改增”后,一些企业熟研税收政策后,实行辅业与主业分离,通过加大进项税抵扣进行合理避税,有利于企业减轻税负。同时主辅分离可以促使社会分工细化,促使一些小型行业壮大规模。

  “我们是一家从事医药生产、销售的集团公司,营改增以前,集团的运输业务由外单位、个人分散承包,管理很不规范,发票索取困难。营改增以后,集团公司决定成立湖北康华智慧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建立物流发展平台。一方面规范物流发展市场,更好地为主业服务;另一方面对全市的物流行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壮大。”湖北康华生物集团有限公司黄姓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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