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 星期
统一思想 坚定方向 务求实效
我市全力打造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

  本报讯 (记者镇强 通讯员陆秋良)27日,我市召开法治咸宁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市委书记李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树林作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咸宁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依法行政、推进司法改革公正司法、实施法治惠民、综治维稳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意见对法治咸宁建设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行列”。围绕这一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咸宁建设工作在于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做到一体建设,共同推进。

  李建明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重大决定,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国家长治久安、一个政党长期执政、一个社会制度优劣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全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法治咸宁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抓好法治咸宁建设各项工作。

  李建明指出,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改革不改向、变革不变色”。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动摇,坚持优化发展环境不动摇,大力推进法治咸宁建设。

  李建明强调,文明程度最重要的标志是法律意识,文明社会最显着的特征是法治思想,文明和谐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大法治”建设,重点解决统筹有序问题;进一步开展法治创建,重点解决工作载体问题;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力量支撑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法治咸宁建设新局面。

2015年11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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