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 星期
我市全面落实小微税收政策
2.9万户纳税人享政策红利

  本报讯 (记者 徐浪 通讯员 曾红丽)昨日,记者从咸宁市国税局获悉,为了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小微纳税人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让我市不少小微纳税人享受到了政策的“红利”。

  2015年,税收方面有多项优惠政策,截止11月20日,全市共2.9万户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小微税收优惠,减免增值税6340.03万元。

  据介绍,近年来,咸宁市国税局把落实该项小微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行动,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网站和税企QQ群等途径,广泛宣传小微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小微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培训班,细致讲解政策执行口径和减免税申报流程,有效防止纳税人因不熟悉政策而出现多缴或少缴税款的情况。要求税务人员吃透、领会小微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和精神,优化办税服务和效率。同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落实,确保小微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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