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 星期
市食药监局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

  本报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廖春旭)本月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药品经营(零售 )许可和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项目审批权,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据介绍, 11月1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的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和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等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食药监管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和药品经营(零售)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受理、检查、审批及相关事项批准工作。

  本月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已下放项目的申请,此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受理的许可和认证申请,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完成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放不是取消,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组织承接下放许可、认证职能时,许可、认证条件不变、审查标准不变、许可档案规范管理不变。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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