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 星期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告知

李明军,男,身份证号:413024197407312914;甘娥,女,身份证号:42230119730611126X;商伟,男,身份证号:421202198408082310

以上被告经咸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胡风虎,男,身份证号:422324196605266413;程新木,男,身份证号:422326196307270214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5年10月20日

以上被告经咸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处以终生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公安机关拟对以上五名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以上人员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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