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0日 星期
我市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
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本报讯(记者 庞赟)日前,我市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实现露天无秸秆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的目标。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包括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以及田埂、河堤、地块荒草等。

  全市四县一市一区范围全部为禁烧区域,其中城市建成区周围10公里区域,京珠高速、咸通高速、沪蓉高速、大广高速、杭瑞高速、武深高速等高速公路,以及京广铁路、武广高铁、武咸城际铁路等铁路沿线两侧2公里区域,其他国道、省道沿线两侧1公里区域,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周围2公里区域,文物保护区、油库、生态公益林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区域为重点禁烧区域。

  每年5月至6月和9月至10月是禁烧重点时段。

  通知指出,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工作。针对本地区农作物种类,制定发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防止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要加快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大力推进种植(养殖)业综合利用秸秆,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加工业。各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生产基地要全面实行秸秆还田或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要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严禁将秸秆丢入水体,造成环境污染。

  通过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逐步形成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秸秆沼气、固化、发电、青贮、氨化等为补充的综合利用格局,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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