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1日 星期
我市出台“六不准”——
严禁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

  本报讯 (记者周阳 通讯员邓子庆)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举办或参加“升学宴”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做到“六不准”:即不准为子女或亲属升学举办“升学宴”或以其它方式变相举办“升学宴”;不准借机敛财;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子女上学的任何费用;不准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子女学习费用;不准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不准巧立名目动用公车、公款陪护升学子女外出旅游。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明察暗访,认真受理信访举报,迅速核查问题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违规违纪问题将快查快处,尤其是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15—8126437。

2015年7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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