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刘盼)昨日上午,市直机关工委对我市33个“红旗党支部”进行了表彰。市委代理书记李建明为获奖党支部代表颁奖。
记者从市直机关工委了解到,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为了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从4月份开始,市直机关工委在基层党支部中部署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
“红旗党支部”的创建标准包括组织队伍好、制度机制好、学用结合好、服务效能好、示范带动好五个方面。
经过严格考核评比,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市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等33个党支部“红旗党支部”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