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昨日就特区政府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法案进行表决。立法会70名议员中有28名议员投反对票,法案未能获得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支持而未获通过。
这意味着2017年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不能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而继续沿用现行的由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办法。
当天下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会见传媒时表示,28位立法会议员否决政改方案,致使普选目标落空,香港民主进程受阻,让我、特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市民感到极度失望。
梁振英说,今后我们要放下争拗,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在各个社会、经济和民生的议题上凝聚共识,共同为香港的前途努力。未来两年特区政府会致力做好各方面工作,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政府团队也会继续坚守岗位,服务市民大众。
就普选法案未获通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发表了谈话。发言人表示,这一结果背离了香港社会主流民意,也是中央政府不愿看到的。少数议员出于私利,否决普选法案,阻碍香港民主发展进程,使香港错失了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重要机遇,他们要为此承担历史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言人在发表谈话时表示,香港特区立法会的少数议员顽固坚持与中央对抗的立场,置广大香港市民对普选的殷切期盼于不顾,诋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极力阻挠行政长官普选法案通过,致使香港民主发展进程止步不前,充分暴露了他们为了一己私利,阻碍香港民主发展,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本质。
发言人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效力。虽然香港特区政府此次依法提出的普选法案未能在立法会获得通过,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所确定的普选制度的方向和各项法律原则,必须在推动行政长官普选的进程中继续贯彻执行,香港未来落实行政长官普选仍然必须以此作为宪制依据,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就普选法案未获通过一事,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普选法案未获通过,我们与香港广大市民一样,感到很失望。多年来,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一道,为发展民主、落实普选作出了不懈努力。香港社会主流民意也希望立法会能够通过普选法案,推动香港的民主进程迈出历史性的一步。但是,少数立法会议员忤逆民意,否决了获得多数市民支持的普选法案,致使香港市民错失了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宝贵机会。对此,投票反对普选法案的立法会议员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