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骥 通讯员 宋娟娟 唐学敏)社会治安保险,对于很多还没有接触过这个险种的市民来说,还是个新鲜词。然而,在前不久赤壁市遭受洪水灾害中,社会治安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受灾农户提供了超过百万元的保险补偿。
“没想到去年花50元钱购买的社会治安保险还真发挥了作用。我们受洪涝灾害以后,人保财险公司给我们进行了及时的理赔,损失也给我们补偿了。”6月15日,收到赤壁市人保财险公司支付的保险理赔款的赵李桥镇前进村村民李清刚激动地说。
6月1日晚21时至2日,赤壁市遭遇暴雨袭击,局部降雨达到200余毫米。由于长时间的强降雨,导致山洪暴发,河水位上涨迅猛,河沿线堤段多处出现漫堤溃口险情。10多个乡镇受灾严重,12.06万亩农作物被毁,1417间房屋倒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5亿元。
灾后,赤壁市人保财险公司及时进行了核灾、理赔、补偿等工作,为参保农户送去了社会治安保险的理赔款,使受灾农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赔付,帮助农户灾后重建,对稳定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截止到6月15日,赤壁市人保财险公司接到报案共计856件,已完成现场查勘830件。人保财险公司已将30余万元理赔款支付到暴雨灾害投保受灾农户的个人银行账户,后续理赔仍在进行中。
据了解,社会治安保险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探索的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机制,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促进社会治安防范实行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有效举措。参加社会治安保险的农户如果发生了盗抢或天灾人祸等情况,人保财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产损失赔偿,城市的最高赔偿限额为12.7万元,农村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96万元。这也是综治部门探索事前治安防范与事后保险补偿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新思路。
据悉,赤壁市自开展社会治安保险以来,全市已经有4200户参加了治安保险,目前已经为受损农户提供了167.97万元的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