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子 镇强 通讯员佘建兰 徐德强)“5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共收各类诉状1711件,其中登记立案1680件,当场立案的1669件,当场立案率达97.54%。登记立案数同比上升31.15%,略高于全国法院29%的增幅。” 6月12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来的工作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正式推行以来,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总体平稳有序,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案件总量增幅较大。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今年5月份登记立案数同比上升31.15%,略高于全国法院29%的增幅。同时,与今年上一个月即4月份相比,环比上升24.26%。二是“民告官”案件成倍增长。5月份,全市法院共立一审行政案件(“民告官”案件)48件,同比上升128.57%,环比上升100%。其中涉及县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10件,占20.83%,涉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及其他行政单位的38件,占79.17%。三是民事案件增幅明显。5月份,全市法院共收一审民事诉状1264件,其中登记立案1240件,立案率为98.10%,同比上升14.92%,环比上升33.33%。
市中院有关负责人称,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案件数量剧增,新类型案件及敏感案件增多,审理难度加大等压力,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健全便民诉讼服务机制,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减少群众讼累,方便群众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