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孔祥轶)6月12日,在全市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上,市旅游委向20名市民颁发了“全国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书。他们将通过各种形式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今年,国家旅游局开展聘任旅游服务质量“万名社会监督员”工作,旨在更好地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全面、客观、及时地评价、监督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行业工作。
此次首批聘任的社会监督员是以国家旅游局名义,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人员中选聘,聘期两年,期满后可以续聘,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监督活动。其中我市有20人。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旅游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对旅行社、景区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他们还将对旅游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欺诈、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行为;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旅游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运营等方面进行监督。
此外,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还可就如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改进旅游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被聘任的监督员们纷纷表示,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他们将认真履职,为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市旅游委负责人也表示,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