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5月20日,本报7版刊载的《燃气安装费凭啥冒出“恢复费”》一文中,报道了温泉某小区业主朱女士投诉开发商多收900元燃气安装“恢复费”一事。文章见报当天下午,该小区开发商就退还了朱女士900元。
燃气初装费收费标准是2300元,而开发商却收了朱女士3200元,多出的900元开发商称是燃气安装“恢复费”,对此感到疑惑的朱女士向本报反映此事,记者走访调查发现,燃气安装“恢复费”不应收,并在5月20日进行报道。文章见报当天上午,朱女士接到电话,开发商称燃气初装费多收了,让她来退钱。当天下午,朱女士到售楼部财务处,在原收据单上签字后,对方当场退还给她900元。
朱女士说,跟她同期团购该小区住房的同事,开发商纷纷退还多收的燃气安装“恢复费”。物价部门提醒购房者,买房碰到收费不合理的事情,应积极主动维权,向物价、工商部门反映,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