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 星期
我市建立物业人员培训考核体系
4000名物业人学习加强

  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没有证的,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有证的,每年进行一次在岗继续教育,证件重新审核;……日前,我市“更新”物业岗位培训、考核制度,对物业从业人员提出新要求,以促进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

  4月下旬,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委托市物业管理协会承担全市的物业工作人员培训、教学、考试、继续教育等工作,并委托他们负责全市的物业从业人员、项目经理证书注册登记、从业备案工作。

  《通知》要求,物业经理要进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物业管理人员要进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取证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掌握最新的物业政策法规;物业技术工种人员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术和从业素质。

  物业经理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物业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市物业管理协会颁发《咸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取得专业技能证书、从业证书的物业人员,并不是从此高枕无忧,每年最少还要接受一次在岗继续教育轮训,证书要复检验证。

  目前,我市有物业企业200多家,行业从业人员4000多人,可大部分物业工作人员都没有进行岗前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到25%,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专业知识有限。

  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科负责人介绍,此培训、考核制度,对不同层次的物业服务管理人员,提出不同考核要求,希望以此制度来提升我市物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小区管理服务的水平。

2015年5月6日 星期

第07版:房产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