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会文)近日,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领导专程来到通山,代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给通山县森林公安局转授“集体二等功”奖牌。原来,通山森林公安专案组历时一年,侦破了一个在通山境内盗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的跨省作案团伙。
据悉,通山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境内100年以上的红豆杉古树达300余株,红豆杉分布面积1.2万余亩。由于野生红豆杉含有特效抗癌药物紫杉醇,经济价值极高,近年来,通山境内的红豆杉被不法分子盯上。
2012年4月,通山县洪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伙人疑似非法盗采洪港镇留砠村黑冲林场里的南方红豆杉,正在逃离现场。民警迅速出警设卡守候。一个多小时后,在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农用三轮车上发现有野生红豆杉原木六件。经讯问查明:2012年4月6日,通山县洪港镇留砠村二组村民孙某某伙同陈某某、吴某某等人窜到该村黑冲林场“内测沟”处,非法采伐南方红豆杉4株,锯成2米长原木6件。
由于案情重大,通山县森林公安局迅速启动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预案,并成立专案组。4月7日,经过对孙某的突审,一个以当地林业站职工卫某为首,长期与外省不法商人陆某勾结,跨省盗伐、运输、出售“红豆杉”的犯罪团伙终于露出水面。据送货司机交代,自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他们先后5次运送盗伐野生红豆杉原木去浙江给一陆姓老板,总计5.3立方米,案值15万元。
为抓捕嫌疑人,专案组民警先后奔赴内蒙古、湖南、陕西、浙江、江西,行程数万里,共抓获涉案人员27人。直到2013年5月13日,专案组民警在陕西西安将最后一名逃犯张某某抓获归案,整整历时一年,这起以卫某、孙某为首的特大非法采伐、收购、运输、出售南方红豆杉的系列团伙案终于告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