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6日 星期
高考优录政策缩水
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只优录不加分
部分加分取消

  本报讯(记者 熊大平)近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今年高考优录政策继去年缩水之后,今年再次缩水。其中变化较大的是: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只是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农村独女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去年可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今年这个分值减半,只享受加5分录取。

  部分加分取消

  记者发现,今年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只有六类,分别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烈士子女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

  去年,在高中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个运动项目中,符合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在应届毕业当年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教育部或省统一规定标准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可增加10分投档。今年这两项均被取消。

  部分加分优录调整

  在今年高考加分优录的政策中,除了一刀切取消加分的项目,还有部分项目采取减少加分或者将加分变为优录的政策调整,这一块对我市考生影响不大。

  今年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录取,但分值已经从去年10分降为5分。去年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享受高考加10分录取,今年这个加分范围有所缩减,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这一政策,在散居地就读并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记者了解到,近年我市农村独女考生仅百余人、少数民族考生不足百人,这一政策调整对这部分考生影响不大。

2015年4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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