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婧)“今后再也不喝酒开车了。”4月9日晚,一名驾驶浙牌车辆的中年男子因酒驾被交警逮了个正着。当晚,市交警二大队在温泉城区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推向高潮。
当日19时30分,二大队交警分成多个小组,在温泉双鹤桥十字路口设点布岗,对过往7座以下小型车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等进行查控,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当晚,该大队出动警力12人次,检查车辆百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起,其中无证驾驶1起、酒后驾驶2起。
据悉,为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市交警部门于今年2月份开始,坚持每晚都安排执勤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不定点、不定时”开展涉酒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 元,吊销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对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大队大队长金汉才说,酒后驾驶安全隐患大,作为交通执法人员,放纵酒后驾驶就是失职。因此,对酒后驾驶坚持“零容忍”就是要充分用足法律手段,让酒后驾驶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努力维护公众生命安全。
据统计,去年二大队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47起,醉驾10起,其中肇事逃逸的恶性事件2起。自从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截至4月9日21:30,二大队在城区内共查处酒后交通违法行为4起,醉驾行为则是0起。
该队教导员洪回德表示,解决酒后违法驾驶这个社会问题,除了职能部门加大管理力度,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外,最关键的还是要靠汽车驾驶员的严格自律。他说:“我们的监管不会松懈,本着对自己、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希望市民能够将‘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好习惯保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