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 星期
12部门联合开展行动
我市强力整治非煤矿山

  本报讯 (记者庞赟 通讯员胡放明)近日,我市12个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这12个部门包括公安、财政、国土、环保、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安监、国税、地税、工商、供电公司,每个部门规定了相应职责。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资源整合等工作,矿山总数压缩到238家。但全市非煤矿山过多过滥的开采,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对城市周边、道路两旁的生态环境、自然风光造成了损害。

  今年4月,我市制定了《咸宁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对部分处于“三道两旁”(即国道、省道、县道、江河湖旁、旅游风景区旁)的矿区,在可视范围内或离公路较近、环境破坏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矿区,列入无条件关停的禁采区范围。对矿产资源枯竭的矿区范围已采完的矿山,要进行无偿关闭。对于能够依法依规经营,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年产规模在30万吨以下的矿山,可签订承诺书,限期就地关闭。

  另外,《方案》还规定,主干公路、旅游公路、铁路直观可视范围和各类风景区内一律不再新设采矿权;矿业权到期的企业,一律不再延续;今后新设矿权必须由矿权所在乡镇政府申请,县(市、区)政府审批,分管领导签字,市直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定,否则一律不能受理和许可。

  据悉,我市将突出抓好整顿关闭、联合监管、核能定产、从严治超、矿山复绿五个重点,促进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走科学规范、有序开采,循环利用、绿色生态道路,力争至明年全市非煤矿山总数减少30%以上,非煤矿山总产能下降40%以上,矿山恢复治理达到50%以上。

2015年4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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