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子通讯员吴程)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互相谦让,可嘉鱼一莽汉却因琐事纠纷,举起菜刀将两邻居砍成轻伤。日前,经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这名莽汉有期徒刑8个月。
家住嘉鱼县鱼岳镇的男子武成(化名)和吴某(化名)是邻居,关系尚可。吴某喜欢音乐,平时喜欢拉拉二胡。2014年8月6日早上8时许,吴某在自己家门口拉二胡,住在隔壁的武成此时还没起床,吵得睡不着。武成忍无可忍便起床到吴某家找吴某夫妇理论,因语言不和双方互不相让争吵起来。武成气愤之下跑回自己家中拿起一把菜刀将吴某夫妇砍成轻伤。
事后,武成赔偿吴某夫妇医药费共计37000元。
因武成患有冲动性人格障碍,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