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和平 通讯员吴雄飞)日前,记者从咸宁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获悉, 2014年咸宁市建筑节能工作超额完成任务,获湖北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2014年,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4.87万吨标煤,发展绿色建筑5.17万平方米。其中,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3.5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92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1万平方米;湖北省下达的重点中心镇“禁实”工作提前一年半全面完成,各县市均建成能耗监测平台,县以上城市城区新墙材应用率达到96%;散装水泥供应量38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195万立方米;预拌砂浆得到广泛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