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鲁芳 通讯员杜劲松)幸好施工方投保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施工不慎摔伤后获1万元理赔金。
老家在贵州的程军荣先生今年41岁,去年2月他来到咸宁,受雇于市五金机电大市场建筑工地从事混凝土浇注工作。去年底,他在从事建筑施工时,不慎从2楼屋面约1米6高处附墙摔倒在楼层地面上,当即神志不清,后被紧急送到附近的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在医院进行了急诊开颅手术,住院治疗1个多月后,他的伤情才逐步好转痊愈。
经过了解,程先生所在的建筑工地,在当年7月曾在新华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在施工工程中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投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医疗保险,意外医疗保额每人1万元。今年初,程先生治疗好转后,家属方前来新华保险公司客服柜面办理索赔申请,新华保险公司立即受理快速完成结案手续,在春节前为花费高额医疗费用的家属方,送去了意外医疗保险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