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1日 星期
落实法律援助建设和谐咸宁

  “……(2015年)为困难群众和农村居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2000件以上。……” ——摘自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政府十件实事中,明确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2000件以上”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新的一年,如何落实这一目标?

  去年5月,咸安桂花镇村民顾某和镇某的孩子放学途中,被邓某某醉驾撞死,两位家长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意识比较薄弱,不知如何维权,最后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顺利拿到赔偿款。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利民介绍,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6%,办理其他法律事项2445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3.5%,全面完成了省司法厅下达的省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才能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徐利民称,今年不但要确保完成市政府安排的任务,还要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徐利民说,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加大对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倾斜力度,开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困难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免去经济审查,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平台,提高法律援助便民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手续和降低申请条件,开展法律援助进村组进社区活动,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点援制”律师指派制度,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援助律师等等,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方达星)

2015年1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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