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林世海)近日,市建管处组织对市直在建项目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21家监理企业,对6家履职较差的监理企业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市建管处从监理企业项目监理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安全监理方案(细则)与安全制度落实、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审查审核职责、工程实体的检查验收及监理档案资料等五大方面进行了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市建管处对履职较好的15家企业进行了通报表扬,对项目管理差,未认真履行职责的6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不履行监理职责、存在诸多严重问题、现场人员无证监理的1家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12个月,项目完工后清出咸宁建筑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