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徐利民)昨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6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24243件,简化审批手续和降低申请条件,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法律援助服务中,我市简化审批手续和降低申请条件,在开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之后,对辖区内低保户、特困户、军人军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免除经济条件审查。对于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直接作出援助决定。
今年,我市还加大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力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全市办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度增长,占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30%。同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补贴标准,市级办案经费的补贴标准达到了1000元/件,各县市区的补贴标准达到了500元/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