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李少红昨日微博发声明称要状告网络剧《盗墓笔记》的五大出品方。李少红声明中表示,《盗墓笔记》在未与荣信达公司签订合约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其旗下艺人杨洋作为该剧主演,对此行为提出严重抗议,并对该剧五大出品方提出法律诉讼,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核定受理。
杨洋违规
李少红一次告五家
网络剧《盗墓笔记》由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道行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南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已于近日杀青。剧中出演小哥张起灵一角的杨洋是李少红一手挖掘的艺人,因饰演《新红楼梦》大宝玉而成名。早在《盗墓》开拍之前,便传出杨洋欲与李少红的荣信达公司解约,转投欢瑞的消息。据业内人士透露,从《盗墓笔记》开拍至今,杨洋的经纪事务一直都在由欢瑞打理,此番李少红突然发声明状告《盗墓笔记》五大出品方,也让人猜测杨洋是否与老东家并没有完成解约,属于违规参演。
荣信达发言人、宣传总监高岩表示:“提告的根本原因是发现这个行业已经变得越来越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行业内有一部分的从业人员完全忽视合约的法律效力。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影视工作者,认为遵纪守法的行业人员不应该总是成为受害者。应该有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这个行业应有的秩序。”
对于这次诉讼为何“一次告五家”,涉及业内众多知名出品公司,高岩解释:“提告也需要搜集证据,与律师沟通,研究诉讼方向。我们认为法律不是儿戏,所以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才开始走法律流程。总要有人踏出依法治理的第一步,那我们就先来试试,不论成功失败,都是给别人一些经验。”
杨洋回应:
以个人身份签约
昨日下午,盈科王军律师在微博上代杨洋发表声明,对此事作出澄清,称杨洋已于今天4月底向荣信公司发函解除了双方经纪合同,此后以个人身份签约演出。
声明澄清内容如下:(1)杨洋于今年4月28日向荣信达公司发函解除了双方的经纪合同(2)杨洋此后参演影视剧均以其个人身份签约出演,与任何主体无关(3)4月底,杨洋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合同解除事宜,裁决亦应于近期做出。
随后,李少红的律师则表示:“4月份只是发函,但实际合约至今尚未解除。经纪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就算申请仲裁,在裁决没有出来之前,杨洋还是属于李少红公司艺人。这是法律常识,大家都能理解。”
受理律师:
影视行业法律维权时代到来
针对官司未来发展可能走势,受理本案的杨希光律师表示诉讼目前还处于初步阶段,涉及方面较广,会根据官司进展进行相关的资料整理和取证。被问到“怎样看待屡屡出现的艺人违规法律现象”时,杨律师表示:“不论是影视还是其他行业,都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行业秩序健康发展。如果是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及时指正,不能任其随心所欲,那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条款了。作为社会上的公民,我们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虽然是行业外的人,但是影视行业法律维权的时代也是该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