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 星期
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理由应透明
■李劭强

  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90%以上要收费;专家估算,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被称为“印钞机”的高速公路,却在延长收费时提出了“还不清贷款”的理由,这自然引起批评。(《新京报》12月1日)

  有高速公路继续收费的原因,被归结为“还不清贷款”,这个理由似乎再正当不过——既然没有还清,自然要继续还,政府总不能赖账吧?问题是,还也得还得明白和舒心,如果在还钱时,公众一方面不知道这些钱是不是该还的,还的钱有没有还在“刀刃”上;另一方面又发现很多人在还钱时没有跟自己“同甘共苦”,而是借机过上了富日子,那么,人们在交费的时候自然就会生出意见,甚至反感。

  所以,有必要弄清楚“还不清贷款”的真相是什么。

  一是,到底有没有还完,有没有到期?若贷款还完就应该停止收费,若到期也应该按期终结收费,不能含糊。同时,还需要厘清一个问题,那就是“统贷统还”是否存在糊涂账,是否合理?很多收费公路其实已经还完欠账,但因为“统贷统还”的政策,又不得不承担还款的责任,这无疑加重了人们的负担。

  二是,所收费用是否用到了“刀刃”上?顾名思义,公路应该免费,但因为先前建设费用的问题,预筹的社会性资金就需要偿还,所以需要对外收费,这没有问题;只是在此背景下,经营性公路的赢利应该是节制的,应该是微薄的,应该保证所有费用用来还款,不能闲置、挪用、私用。如果在还贷的过程中总是可以夹杂私利,就会有人希望一直还不完、还不清。

  经营性公路事出有因,也有其历史贡献。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其收费与延长收费的过程中,性质出现了模糊,一些价值出现了错乱。这也是目前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时,面临的实际问题。若看不到这一点,以一句简洁但含糊的“还不清贷款”作为收费理由,公众的反感情绪就可能继续发酵。这不利于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政府形象的塑造。据《中国青年报》

2014年12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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