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旦通过,将成为我国首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项法案。(11月27日重庆晚报)
拒家暴于门外,需给家门上好“法律锁”。我国现行法律尚无配套的比较完善的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婚姻法》及其他法律之中,且多数属于原则性、精神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拒家暴于门外,需给家门上好“道德锁”。通过道德宣传,提高全民道德修养,扭转人们“家丑不可外扬”和“法不进家门”的错误意识,让“家和万事兴”的家庭观深入人心。通过德治的教育感化作用,提高家庭成员的道德素质,建立起平等、民主、文明、健康的家庭美德新风尚。
拒家暴于门外,需给家门上好“监督锁”。与此同时,相关单位可多开办一些“弘扬家庭美德、制止家庭暴力”为主题的活动,大力宣传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各种“文明家庭”、“好家长”、“好婆媳”、“好儿女”等先进家庭典型,大力宣传文明处理家庭矛盾问题的方式。通过鞭挞丑恶现象,弘扬正能量,实现全民监督,人人喊打家暴的良好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