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立足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警察、法律服务三支队伍的严格管理,有力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为加快司法行政改革创新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教育为基础,打造学习型队伍。通过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了风清气正的队伍。通过开展公文写作、业务技能竞赛、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摄影等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了“一专多能”的队伍。通过开创“周末大家谈”和司法行政业务论坛两个学习交流平台,培养了“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队伍。咸安区司法局形成人人上台讲,人人台下评的互学互促氛围。今年我局党委获“2012-2013年度全市学习型党委中心组”荣誉。
以为民为理念,打造服务型队伍。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包县、业务科室联所、党员干部进村等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四联”等活动,服务了全市经济发展。通过健全社会普法、矛盾纠纷调处、集中管理教育帮扶、公共法律服务“四大机制”,推进社会减压、便民服务、法治文化、平安工程“四大工程”建设,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创新,有力服务平安法治咸宁建设。咸宁市被确定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刘汉、刘维“1·10”专案期间,贴身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
以制度为抓手,打造规范型队伍。市司法局通过修订《市司法局机关制度》,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核程序和方法,细化管理措施,以严格的考核管理促工作绩效提升,层层实行目标管理。通过个人考核与单位考核相结合、书面考核与网上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三个结合”,注重考用挂钩。市司法局机关连续14年实现“零”违纪。
以典型为引领,打造创先型队伍。通过开展“咸宁司法精神、品牌文化及强戒所戒毒文化”标语征集评选活动,司法文化精神形成凝聚力。通过加大文明创建,连续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推出全市“最美基层干警”1名、“最美基层调解员”10名,在全系统开展“十佳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十佳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涌现了续辉“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方昌喜“全省优秀志愿者”等一批典型和“续辉工作室”品牌。 (通讯员 杜莉红 毛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