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亚轩 特约记者 冯伟)近日,全市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集中问政测评会上曝光了咸安区工商局大幕工商所工作人员在服务对象咨询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手续时,以收取代理费为门槛,刁难群众的问题。经市区两级工商部门联合调查组查实,市工商局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登门向受刁难的群众道歉。
经查,咸安区工商局大幕工商所章某、田某在行政相对人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不履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制,擅自违纪设置门槛,阻碍、刁难服务对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对此,市工商局对咸安区工商局及党组相关负责人进行劝勉谈话,对章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记过期间不再在其它岗位牵头主持工作)处理;对田某作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发基本生活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