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日 星期
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
公民有权不交“糊涂账”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近日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追踪水电油价“附加费”》报道。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回应,下一步,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财政部:公民有权拒绝缴纳目录外收费

  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收费标准超成本的要切实降低;对确需保留的补偿非普遍性公共服务成本的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部署,实施上述相关措施后,每年将减轻个人和企业负担400多亿元。

  记者从国家电网“95598”热线了解到,目前,民生资源价格中的“代征附加”“代扣电费”等收费,多数属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委规章确立标准、水电供应企业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国电价中就至少包括5类。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实时对外公开,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

  同时,“附加费”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有望在改革中纳入预算,加强监督管理。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

  记者还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财政部同时明确,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附加费”法定化程度低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目前多数居民缴纳水电费用时采取邮局、银行等代扣代缴,代缴机构开具的缴费单多数不显示具体的附加收费。即使可以说明“附加费”有哪些,但具体收取标准是多少“也不太清楚”。

  除了“说不清”,“附加费”还存在其他诸多问题:

  电价中“城市公有事业附加”收取半个世纪,却缘起于一纸通知、“几项规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认为,一些“附加费”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费被拿来补贴公用事业单位,但最大的问题部门规章多,而缺少收费的法律规定,“附加费”的法定化程度低。

  水价中的“污水处理费”涨幅远超水价本身,征收依据存在重叠,还成为调价捷径。记者从上海、海南等地污水处理企业了解,污水处理费是各地水价的主要附加费用之一,目前正被纳入环保税改革。

  此外,煤价中的多项附加费屡次被清理,一些地方却屡次擅收,“小金库”十分顽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煤炭价格也是擅收“附加费”的“重灾区”。

  清理垄断背后的“小金库”

  “必须看到,一些对居民收费的法定程度低,地方的情况更加严重。”刘尚希指出,根据我国的立法法要求,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

  事实上,备受居民诟病的“电老虎”、“水老虎”、“煤老虎”背后,一些收费形成的“小金库”往往是社会监督、预算公开的盲区。“尤其是一些地方部门、垄断行业的收费,清理阻力会很大。还有依据合理、细则方式不完善的费用一旦清理掉,会出现暂时的公共投入空白。”林伯强认为,清理整顿还需与价格改革联动,加快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海南现代管理研究院院长王毅武认为,最关键的是彻底执行,破除垄断部门利益,防止一边清理,一边新增名目收费的“怪圈”再次出现,继续挤压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

  “行政性事业收费过多的问题已得到国务院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在预算和财税体制改革中予以考虑,收费法定也要真正提上议事日程。”刘尚希认为,“附加费”背后还事关整合部门利益。目前煤电油的收费定价权在各地发改委,落实改革方案必须有部际联动,加强对所在地收费的监督。 (据新华社)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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