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媒体报道,香港某天王的女儿,赴台旅游后向警方报案,哭诉遭人下药迷奸,还被带到汽车旅馆性侵、偷拍。检方起诉涉案男子并求处以重刑,但法官由事发当时吸食的毒品推断,两人是“情投意合”,判男方无罪,案情相当曲折。
这名天王已出道超过30年,外表帅气斯文,在台湾也有高知名度,目前仍活跃荧幕前,仍算是一线的偶像巨星,拥有大批师奶级粉丝。据指出,正值青春年华的当事人小君(化名),是天王的掌上明珠。2年多前她来台湾旅游,某天晚上与朋友到KTV狂欢嗑药,结果惹出这场风波。
电梯邂逅 殷勤护送
据了解,小君当晚和朋友在SOGO钱柜唱歌,席间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准备返回下榻的酒店,但搭电梯下楼时,碰到开服饰店的阿昌(化名),阿昌看到落单的小君穿着火辣,已有七、八分酒意,于是上前搭讪。
小君事后指控,搭电梯时,阿昌朋友就曾拿疑似迷药的东西给她闻,导致她意识模糊,才会跟着上车;到阿昌的店后,又接过对方给她的一瓶饮料。后来整个人天旋地转,不省人事,结果被阿昌载到附近的汽车旅馆。
载到旅馆 虚弱求救
小君泣诉,入住旅馆时她曾向入口的员工求救,但因全身无力,只能发出“救我!”的嘴形,但还是被硬带进去,后来稍有意识,就发现自己全身赤裸,阿昌也一丝不挂,正在对她性侵。更惊人的是,她在卧室的电视下方,看到一个闪着红灯,疑似是偷拍设备的器材。阿昌见事迹败露,草草收场,最后才放她回去。她回想受辱经过,忍无可忍,在亲友陪同下报案。
检警获报后,除带被害人到医院验伤、采证,也前往这些案发现场调阅影带、约谈相关当事人,在案发1天内循线逮捕阿昌。检方在性侵部分求处阿昌8年6个月,偷拍则不起诉。
吸兴奋剂 不会昏迷
全案去年移往法院审理,但合议庭经交叉比对和现场重建后,陆续发现不少疑点,案情最后也出现惊人大逆转,小君的种种指控都不成立,阿昌获判无罪。
合议庭调查,小君说搭电梯时,阿昌同伙有拿东西给她“闻一下”,害她恍神迷糊才会上车,但重验现场的监视影像,发现在电梯内,都没人对小君做出类似的动作,只有看到阿昌在和女方搭讪。
更关键的是,小君指控在服饰店里,喝了被下迷药的饮料,但法官根据验毒报告,发现小君吸食的,是一种“氟化安非他命”,这种毒品吸食后,只会让人中枢神经亢奋,属提神用毒品。合议庭认为,在KTV、汽车旅馆的影像中,也看不出小君有昏眩、失神的反应,质疑小君的说法有违常情。
翻脸关键 疑遭偷拍
阿昌强调发生性关系时,“女方都没抵抗。二人相谈甚欢,一直到小君看到电视下面,有闪红光的电源器,整个人才突然抓狂,变脸嘶吼:“你偷拍我!”
旅馆员工则说,阿昌当时打给柜台质问,员工解释那是感应器,后来换小君接听,他们又解释一次。员工表示,二人听起来语气都很正常,合议庭认为,偷拍应该是小君看错。综合各项证据,最后判决被告无罪,小君可说是谎话连篇,吸毒部分,二人也分别被移送法办。
案情至此大逆转,据了解,包括天王在内的小君之亲友,每个人都相当惊讶,一度怀疑台湾“司法不公”,但后来看到各项证据,包括小君吸食的安非他命、监视器中谈笑风生,这才觉得事有蹊跷。有亲友认为,小君之前多次贪玩、狂欢,被父亲念过很多次,这次来台湾又出状况,可能担心又被责骂,才干脆说自己被下药、性侵。
(本报综合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