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熊丽)日前,通城县工商局隽水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二手电视机纠纷案,市民许先生如愿退回了1700元购机款。
今年6月16日,许先生在该县某二手家电市场购买一台价格1700元的旧电视机,电视机上贴的标签及电视开机均显示的是索尼品牌电视机。许先生回家后看电视时,发现噪音较大。他请维修人员打开后面板一看,发现电视机是改装的,加了一台风扇散热,而电视机里面显示的不是索尼品牌。
许先生找到销售商要求退货或降价,遭到对方拒绝,他便向工商部门求助。隽水工商所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后销售商原价退回了许先生1700元购机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