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日前有消息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电话通知各大卫视,“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媒体称“劣迹令”),但一直未见到正式文件。9月29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禁播。
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 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通知 |
| 电影电视剧综艺皆禁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