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 星期
房产答疑

  养父母房产可否继承?

  吴女士问:我和养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现养父去世了,养母同意由我继承这套房子,请问我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又该如何办理?

  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以,吴女士是拥有合法的继承权的。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吴女士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延期交房可提高赔偿吗?

  赵先生问:我最近买了一套新房。开发商因为自身原因造成了延期交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需要赔偿我违约金,但我觉得比例太低。请问我要求提高赔偿,这合理吗?

  答:房屋合同有约定应按约定办理。如果赵先生认为损失金额比约定的违约金高,必须提供依据,但基本上法院是很难支持。

  公证能保障买房权益吗?

  徐女士:想购买一套二手房,可产权证未到5年,要过户会有一部分高额的税费需要承担,房产的中介工作人员说可以通过公证的办法。请问这可行吗?符合法律程序吗?

  答:如果双方同意等5年满后再过户,对该合同进行公证,该合同是有效的。公证的买卖合同,并不是不动产预告登记,没有对抗他人购买该房的效力。律师建议徐女士办理一个不动产预告登记。 (黄兰芬)

2014年10月8日 星期

第08版:房产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