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志茹 通讯员刘会林 朱敏)9月24日,建在温泉办事处黄畈村四组的一个体养猪场被依法取缔,80头生猪要搬“新家”。
据了解,黄畈村四组内的养猪场存在多年,该养猪场占地300平米米,养有80余头生猪。养猪场以前规模不大,但近两年扩建后,由于缺乏管理,基础设施差,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周边居民纷纷怨声载道 (本报曾报道)。
记者在现场看到,猪粪猪尿直排,污水横流,臭气难闻。24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养猪场内的违法建筑物进行了拆除、清理,并对生猪进行搬运。
市环保局表示,自从《香城都市报》报道温泉城区畜禽养殖,严重影响了城区环境卫生后,立即组建工作专班,坚决禁止城区养殖畜禽。下一步,将做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全面、彻底取缔城中村养猪场,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
据悉,为了尽快取缔城中养猪场,市环保局从8月29日至31日采取市区联合行动,环境监察人员分两个专班赴黄畈村和杨下村核查,依法对城区养猪户下达了搬迁停止养殖通知书,要求在10月1日前必须搬迁搬离中心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