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购车销售合同,出现两种不同的内容,销售员的离职让真相成为谜团。如今,购车客户拿着这份销售合同在4S店不能获得合同内写有的承诺。“黑色字体”是销售员在职时添加,还是离职后所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近日,赤壁市民龚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13年12月24日在咸宁别克4S店预定了一辆昂科拉汽车,并在销售合同中与销售员约定购买该车可获赠全车膜、导航、脚垫等十余项精品和首次保养时由4S店负责加装发动机下护板。但今年8月她带上销售合同去别克4S店加装下护板时,4S店却不认账了。
写在合同上的条款商家为何不认账呢?9月1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拿着龚女士提供的这份购车合同来到了别克4S店。该店销售经理范炜表示,他们对加装下护板这一项并不知情。每一份购车合同都有4联,龚女士第一次拿着合同来找他们加装下护板时他就查看了店内存档的销售合同,合同上的确承诺赠送全车膜、导航和脚垫等十余项精品,但惟独找不到赠送下护板的信息。
此外,龚女士的这份购车合同上赠送下护板信息为黑色字体,与复印字体颜色不同。因此,他们无法为龚女士的爱车免费加装下护板。
而龚女士则表示,在购车前,赠送下护板的确是买卖双方共同约定好的,在合同内也可以看出是出自同一个人的笔迹。当时签完购车协议,拿到客户存档的黄联后,她怕有遗漏的条款,就仔细检查了一遍购车合同。果然,她发现双方约定好的下护板没有写进合同里。当时负责接待的姜姓销售员拿着黑色水芯笔把赠送下护板信息直接加进客户手中的销售合同里了。
也许有人会觉得一份销售合同出现两种不同的内容很奇怪,但更巧合的是当时负责接待龚女士的姜姓销售员如今已离职,让此事真相成为谜团。
对此,双方争论不休。目前,龚女士已向官埠桥工商所投诉,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专家说法:
湖北咸宁宁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黎霞表示,根据这位消费者的描述可以判断,当时销售员可能真的是代表4S店承诺了,但由于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和销售员的离职,让商家钻了个空子,属于事后反悔的行为。但反过来讲,这份合同中黑色字体的确为后来添加,消费者无法证明添加时间,4S店也没有义务对销售员离职期间的行为负责。
因为4S店没有存档,也找不到销售员,还原不了当时的真相。消费者可以通过2个途径为自己维权。第一,遵循销售惯例,如果其他消费者都会送,只是自己合同上书写遗漏,可以找出足够证据,要求4S店赠送。第二,找证人证明事实,证人最好是4S店的其他员工或双方都认识的人。
同时,黎霞还提醒广大消费者,既然商家承诺了赠送其它物品,就不能只在一份合同上添加,也可在单独一份的添改部位,按手印或盖章,确定是何人的所为,在添改部位写上时间,证明是何时所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