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根据《湖北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我市地表水监测网分别在斧头湖和西凉湖上设置了三个监测点位,进行28项常规监测。
我市组织编制了咸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善了以斧头湖、西凉湖为重点的“碧水工程”规划和湖泊生态保护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治理目标、重点任务、投资规模。
每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将斧头湖、西凉湖等重点湖泊生态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首长负责制。
在实施“三万”活动中,我市对斧头湖和西凉湖周边15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将“两湖”纳入生态红线保护区,并大力推进生态村创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