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针对近日引起广泛关注的部分省份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情况,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省份对高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调整节奏比较平稳,总体上严格履行了规定程序。
去年以来,执行了10多年的学费稳定政策到期,部分省份启动了学费标准调整工作。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了解的情况,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调整了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分别是: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学费涨幅来看,此次调整的学费涨幅多在20%-35%之间。各省份大多是根据不同专业制定了不同的学费标准,不同专业涨幅不同。
这位负责人强调,在学费调整过程中,各相关省份均能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学核定生均培养成本、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