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 星期
昆山爆炸事故敲响警钟
为员工购买团体商业险刻不容缓
□记者叶子

  日前,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0余人受伤,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调查人员发现,该公司仅为公司的房屋买了保险,并未给员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或高危行业险等任何商业保险。

  大多企业并无团体险意识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保险责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等。近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保险公司,了解我市企业购买团体意外险的现状。

  昨日,记者从我市生命人寿、国华人寿等多家险企获悉,近年来,我市各类企业对团体险的接受程度和投保率都并无明显增长,“只有建筑工地和漂流集团投保团体险较多,险种责任以团体意外险为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王经理告诉记者,近段时间偶尔有一两家企事业单位主动咨询团体险业务,但更多企业老板都认为这种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从而忽略团体险。

  团体意外险费率低

  记者从多家险企了解到,目前几乎所有保险公司在我市都有团体意外险类产品,保险公司通常将投保人的职业划分为一到六类,适用不同的保险费率。一般而言,保费通常在每人每年150元—300元,保额为10万元—20万元。但对于高空作业者、爆破工人等高危职业,保费则通常达到每人每年数千元,保额也达到50万元。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王经理介绍,在高危生产行业可以通过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以及团体意外险来分担企业的风险,特别是团体意外险,可以说投入相对较低,保障却非常高,适合于各类企事业单位为自己的员工投保。但由于团体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自愿选择进行投保,因此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保险意识的高低就成了团体意外保险投保的关键。

  商业险补充社保

  国华人寿保险咸宁分公司李艳认为,尽管团体意外险不具有强制性,但企业为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是件利人利己的事,一旦出现意外,员工可以获得更多赔付,企业和社会的负担也会相应减轻。

  还有保险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基本的“五险一金”外,企业需要帮员工提供完整的员工福利方案应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是意外伤害、意外医疗,这部分能够解决员工基本的意外事故,住院费用;第二层是疾病保障,包括一些重大疾病保险;第三层是医疗,可以覆盖到社保所不能包含到的范围,提供更加广泛的保障,第四个层次是养老,包括企业年金等。目前,多数企业团体险主要集中在前三个层次,但整体购买占比也比较低。而团体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保费低且保障范围广,是全体员工的福利保障。对公司而言既是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又是一个公司对保险和责任的意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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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意外险适用人群

  适用对象:10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投保团体中的成员或其家庭成员。

  条款卖点:1.关爱员工:为员工提供24小时的全球意外保障(不仅限于工作时间)。2.保障人群全面:可以覆盖员工及其家属。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1年。

  案例一

  今年2月,生命人寿保险咸宁支行赔付了自2009年开业以来金额最高的一单理赔案。

  2012年6月,咸宁某通信公司在生命人寿保险咸宁支行为其员工购买团体永康意外伤害保险,2013年3月,其公司员工熊先生因为在工地施工当中不慎摔伤,导致双下肢截瘫,一直在咸宁市中心医院治疗。

  生命人寿保险咸宁支行理赔人员接到报案信息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客户,并去医院探视,了解客户当时的情况,并告知客户家属就诊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及理赔所需要的资料。客户于2014年2月出院后向我司递交理赔申请材料,理赔人员在经过调查核实后,在3个工作日内就做出了理赔决定,赔付了238660元。

  案例二

  湖北湘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于2012年7月25日在生命人寿保险咸宁支行购买了《生命团体建筑装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A款)》。

  2012年7月27日早上被保人在工地施工时不慎掉入桩孔的积水中,造成淹溺窒息死亡,在事故发生2小时后生命人寿保险咸宁支行理赔人员就接到了报案,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后,立即赶事故现场,告知其客户家属理赔所需资料。

  但其法定受益人当时刚刚到部队服役,理赔资料一直无法准备齐全,直至2014年复员后才准备好相关的理赔资料,并于2014年7月向生命人寿保险咸宁支行递交理赔申请书,理赔人员经过调查审核属保险责任范围,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结案,赔付45万元。

2014年8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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