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下午,中国足协发出官方通告,对青岛中能与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做出了最终决定。根据处罚通告,青岛中能俱乐部被扣除2014赛季中甲联赛积分7分,同时罚款40万元人民币。
今年1月3日上午,广州恒大俱乐部单方面宣布与刘健正式签约。虽然广州恒大俱乐部单方面宣布与刘健签约,但此事并没有得到刘健的前东家青岛中能俱乐部的认可。
同日1月3日,青岛中能俱乐部出示了一份刘健签署的续约至2017年的合同,青岛中能俱乐部表示,如果中国足协不能解决三方的纠纷,将诉诸司法。刘健本人出示了两份合同,一份是足协备案合同到2013年12月31日结束,另一份是正式合同,到2014年1月1日到期,这两份合同都没有续约条款。刘健本人也表示,没有和青岛中能签署其他合同。
随后青岛中能发布声明:“刘健系我俱乐部职业队签约球员,合同期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广州恒大从未就该转会事宜与我俱乐部进行正面接洽,我俱乐部也坚决不同意该球员转会。”青岛中能同时出示了一份刘健签署的“续约至2017年的合同”。不过,对于青岛中能出示的合同,刘健认为是“伪造的”。
本次刘健的合同纠纷,还是中国足球特有的“阴阳合同”在作怪。今年4月4日,刘健转会案有了重大突破,中国足协从司法笔记鉴定机构获得签订结果:青岛中能所持刘建续约合同,系他人伪造签名。4月11日4点40分,刘健律师已经接到了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的电话,通知他足协已经对刘健案做出了仲裁,确认刘健为自由身,并且将开始为刘健补办手续。
同日,广州恒大俱乐部官方发表了《关于刘健正式完成报名注册手续的公告》:根据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球员刘健正式以自由身加盟广州恒大并已顺利完成报名注册手续。不出所料,青岛中能俱乐部依然对中国足协的仲裁不满。
昨日下午,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通过官网发表了《关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足协官网写道,依照查明的证据和事实,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66条、第45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扣除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2014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积分7分。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在接到足协的处罚通知后,青岛中能迅速召开会议进行了商讨,最终决定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做相关的情况说明,不接受足协的处罚决定,必将继续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