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建伟 通讯员吴玉强 刘移云)近日,记者从咸安区财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区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0180万元,节约资金101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0%。
据了解,今年初,该区就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结合咸安实际,合理制定了2014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将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由去年的单项或批量购置最高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同时,该区还严格执行财政部从2月1日起实行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除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10万元以下的单位可自行采购外,超过1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均需按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三种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目前,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该区已执行完成7批次采购,其中询价4批次、竞争性谈判3批次,采购额112.1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