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利利实习生叶佳徐傲雪)“王大明……老娘要跟你分手……”昨日,咸安区城北街某小区门口一张“分手书”引起了市民围观。仔细一瞧,原是某楼盘用“分手书”形式为诱饵的小广告,内容让人啼笑皆非。
在现场,记者看到此“分手书”内容为:“答应我买房结婚……等了三年,连个厕所都没有。我就看中某公园里那个楼盘了……”最后写出楼盘的地点,并注明首付只要1万元,月供仅需100元。
该小区内居住的居民王女士表示,商家抓住了人们的猎奇心理,用这种形式很容易引起居民关注。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这种广告形式属于一般形式印刷品广告,小区物业可以禁止其张贴,广告内容如果涉嫌虚假宣传,市民可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