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 星期
起诉《变4》违约一事又有新进展
武隆景区索赔2080万元

  本报综合消息 重庆武隆告《变形金刚4》违约一事又有新进展。23日,重庆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京向媒体透露,武隆景区已于7月22日向重庆三中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变4》片方美国派拉蒙影业和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影网)分别作为一、二被告被起诉,武隆景区要求《变4》片方承担赔偿损失共2080万元等违约责任。法院已接受诉讼材料。

  武隆方面表示,他们与《变4》片方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的呈现‘中国武隆’的标识”。由于对方没有履行该约定,还在片中混淆视听,造成普通观众从电影中根本不知道是武隆景区画面,反而认为拍摄场地在香港附近,给武隆旅游造成了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武隆喀斯特公司总经理黄道生直言,“这相当于我们花钱给香港做了宣传,有网友甚至说‘武隆是香港的后花园’。我们正在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我们也想通过《变4》走出国门,因为这是一部世界级大片。但因为没有‘中国武隆’的标识,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非常困难。”

  武隆景区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要求美国派拉蒙影业采取补救措施,在《变4》以DVD载体发行或在电视以及数字播放平台播出该影片时加入并正确显示“中国武隆”标识;二是要求《变4》片方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款人民币480万元(合同总金额为600万);三是要求《变4》片方承担武隆景区的经济损失,即:自201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2014年1月20 日至21日为配合拍摄电影《变4》封闭景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00万元(不包括拍摄期间商户歇业等间接损失);四是要求《变4》片方赔偿武隆景区合理预期利益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

  有记者提出,即使案件打赢了,如何执行也是一大难题。对此,武隆方面的律师表示:“《变4》的票房还要通过影院收回集中到发行公司,我们会申请中国这部分资金的保全,待派拉蒙公司败诉后可以进行赔偿。”

2014年7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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