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5日 星期
税政往事
□魏志华

  国地税机构分设20年,我在咸宁市地税局从事税政管理工作14年,亲身经历和见证了地税税政管理工作的艰辛发展。时至今日,回想那些税政往事,让人感慨不已。

  让人纠结的屠宰税

  屠宰税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下放到地方管理,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新的屠宰税征收办法中,一是提高了征收标准;二是规定生猪经营者在收购环节按收购金额3%交纳生猪屠宰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地税人少点多面广,屠宰税的征收基本采取村组代征的办法,摊牌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针对这种现象,省地税局专门行文要求各地认真纠偏,并作好调查,向上反映。我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屠宰税摊派现象各地存在,特别是生猪收购环节屠宰税征收难,各地也拿不出一个好的征管办法。1996年12月省地税局结合各地反映情况,借鉴外省的相关办法,制定了《湖北省屠宰税征收实施办法》。从政策面上全面细致,准确到位的解决了全省屠宰税面临的问题。但随着时间推移,我们发现屠宰税的摊派之风并未得到根治,并且还有日渐扩展之势。究其原因,是因为财政的刚性需求,客观上要求屠宰税只能增不能减的情况下,任何屠宰税的征管办法,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在地税征收工作中,有人戏称屠宰税是“天下第一难”,执行税收政策税收任务完不成,完成了税收任务又要面临违反税收政策的责罚。屠宰税俨然成了地税人的最大一个纠结。

  屠宰税退出历史舞台是2006年。当听到这一消息时,我不禁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现在想起来,“经济决定税收”真句是至理名言。屠宰税征收的尴尬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其退出历史舞台,也是我国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的最好诠释。

  日趋规范的税政管理

  随着地税事业的发展,我市的税政管理工作开始逐年向精细化管理的方向发展。每年全市都要适时出台1-2个税收行业或税种的税收管理办法。自2005年起,我市开始建立了税政管理“五簿一账”管理制度,市局也加大了对各级地税机关执行税收政策的全方位监督检查,在实际工作中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由于建立了“五簿一账”的税收政策管理制度,使我们能够及时地发现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并及时予以解决,确保了国家各项税收惠民政策都能正确落实到位。税政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既能确保国家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同时又能促进地税系统年年超额完成各项税收任务。

  漂亮的组合拳

  2005年,全市地税系统在税政管理工作如何为税收管服务的方面,打出了一记漂亮的组合拳。

  针对日益增长的房地产行业税收,我们采取市局上下联动,税收、征管、法规等部门同上阵,全市国土、房产、地税部门共同协作的方法,收到了显著效果。首先,市地税局印发了《全市房地产税收征收管理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对全市房地产税收实现“三统一”,即统一涉税税种的政策、征收标准;统一了涉税的房地产业的应税规程;统一了全市国土、房产、地税三家之间的协税办事流程及相关票据、扣税审批的必要件。其次,争取各级政府对这些工作的领导。各地都成立了以政府牵头、国土、房产、地税参与的房地产行业税收征收整治专班,使各项工作能够落实到位。三是各县(市)局成立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专班,负责本地区房地产行业税收的征管。与此同时,各县(市)稽查局针对性地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督导各级地税部门统一执行全市房地产行业税收的各项征管规定。由于这次全市房地产行业税收组织有力、部署得当、各项税收政策执行到位,当年,全市地税税收大幅增长,其中房地产税收增长89%,成为了全市地税收入增长的排头兵。

  光阴荏苒,二十年弹指一挥间。但那些奋战在税收征管一线的人和事怎么也不能从我的脑海中抹去。我为地税事业今日的飞速发展而骄傲,也为自己曾做的一点工作而感到无尚荣光!

2014年7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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