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0日 星期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明日开始
省内跨地升高中须出具录取证明

  本报讯(记者熊大平 通讯员陈珊)8日中考志愿填报结束,明日开始进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环节。

  最先投档录取的是省示范高中,鄂南高中、赤壁一中,“计划生”与“三限生”,时间为7月11日至21日。之后依次为市示范高中及县市一中、市直普通高中“计划生”和“三限生”、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生”和“三限生”、省示范(重点)中职学校录取、县市区中职学校录取。

  8月19日至21日征集志愿,10月上旬完成征集志愿考生录取和中职学生补报名与录取。

  今年我市仍实行“分数优先、志愿顺序”的录取原则。录取将从考生的六个平行志愿的第一栏开始,如果该生填报第一栏志愿的分数没有达到,计算机将会安排到第二栏志愿学校,以此类推,检索到某考生符合的志愿。如果某一志愿符合要求,那么后面的志愿自动失效。

  此外,对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地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户籍所在市(州)招生机构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已录取考生请到录取学校领取“咸宁普通高中统一印刷录取通知书”,全市统一录取通知书是上报省教育厅注册学籍的依据。

2014年7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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