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月19日刊发一组信用体系建设的报道,让江苏睢宁县再次陷入舆论质疑风潮。该县4年前推出大众信用评级制度时,已被讥为“在发放良民证”。两次质疑的焦点完全一致:政府征信会导致公权侵犯私权。(7月2日《新京报》)
睢宁县的这套“大众信用管理打分评级系统”,自2010年推行伊始就遭遇质疑。从表面上看,人们质疑的焦点有很多,包括评级标准有失妥当,信用数据缺乏透明,奖惩措施难以落实等等。但归根究底,政府行政思维主导,使得信用评级沦为公权的私器,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其行之不远的命运。
在美国、德国等信用体系发达的国家,征信机构都是独立于信用交易双方的第三方机构。我国国务院2013年施行的《征信管理条例》也规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还要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睢宁由政府征信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
对此,当地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没有合适的第三方做这件事,各部门有信息壁垒,由企业去问政府部门要公民的违法违规记录基本不可能。”这固然是不争事实,但政府所要做的是消除各部门的信息壁垒,方便第三方机构采集公民违法违规信息,而非自己赤膊上阵。
据《郑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