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 星期
从“敌人”到朋友
程时光

  时光如水,转眼蹉跎,在20年从税经历中,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时常浮现在我眼前。

  那是1999年7月,我在原温泉经济开发区地税分局从事温泉城区村组税收征管。辖区某村集贸市场1998年元月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属于集体企业,法人代表M,经营范围为门面租赁和摊位出租。该集贸市场生意比较兴隆,但由于M长期躲避税务人员的日常税收管理,导致集贸市场经营一年半未申报纳税。

  我们为啃下这块“硬骨头”,开展外围调查,实施重点突破。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活动的东风,对该村集贸市场内的所有个体工商户逐户了解租金情况、逐户复印租赁合同和交租金收据,在掌握基本证据的基础上,突然袭击收缴M老婆手上正在开具的两本收据,并下达税务文书由其通知M按时到税务机关接受询问。M在无法躲过的情况下,被迫来到税务机关,我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硬碰硬正面交锋,他败下阵来,做了询问笔录,承认了集贸市场经营一年半的租金收入40多万元和收据收租金的行为,提供了有关纳税资料,认可了应补缴的税款,接受了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签收了相关税务文书。

  然而,M并没有从内心上接受税务管理,通过自己既是集贸市场的法人代表,又是村干部的身份,先后通过多种渠道请我们吃饭,找人说情,都被婉言拒绝。见此招不见效,随后让人带狠话说,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他的仇人,使出以前“玩失踪”的花招,一直拖延缴纳税款和罚款。针对这一情况,我和同事反复商议,直接带上税务文书在早上6点钟之前将他堵在家里,他见到我们就讲:“你们工作也太认真了,都像你们这样,共产主义早就实现了”。还扬言道:“你们这样穷追不舍地跟我过不去,就是我的仇人,以后再来找我一次,就叫人打你们一次,直到不敢找我为止”。我们见无谈话氛围,只好送达税务文书催缴税款和罚款。他拒绝签收文书,并当面撕碎了税务文书。当天,我们向局领导汇报了此事,将此案按规定程序移送到公安经侦部门,他被行政拘留15天,送进了看守所。

  第二天上班,他弟弟冲进办公室,要求放人。我实话实说:“案件移送公安,由公安处理,税务无权干涉”。他弟弟急了,跳起来就要打我,但被同事拉开。我义正辞严地讲:“我被打死了可能追授为烈士,即使我死了你也活不成,不如想办法把应补缴的税款缴清,也许公安机关会酌情从轻处理”。听后他弟弟的态度软下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村里的干部一起,分期分批缴清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在行政拘留期间,他受到牢霸凌辱,他弟弟找我一起请公安经侦部门的同志帮助,为他换了牢房。通过这件事后,他判若两人,每月都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后来从不断交往中,我们不失时机地开展税法宣传,与他交心谈心,成为相知的朋友,主动协助我们征收市场个体工商户税收。

  经历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既要依法治税又要换位思考,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感人,兼顾国家税收和纳税人权利,树立利益协调的理念,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的工作,真心实意与纳税人交朋友。只有这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用真情凝聚人心,才是我们致胜的法宝;掌握了这一方法,我们的地税工作就能所向披靡,无往而不胜。

2014年6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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