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
关于咸宁市文化广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公告

  我大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咸宁市文化广场(淦河大道102号)在建筑防火分区分隔、安全疏散、消防扑救面、消防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其只有临淦河大道一个消防扑救面,其它三面均无直通室外的出口,地下室为人员高度密集的娱乐场所,没有符合要求的疏散通道,整栋建筑未依规范要求进行防火分区,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对公共消防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我大队正上报市消防支队提请政府对咸宁市文化广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咸宁市温泉公安消防大队特别提醒:

  1、请相关单位在办理该建筑内经营场所相关手续时务必考虑其消防安全条件;

  2、在该建筑投资经营的市民,请关注该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涉及该场所的消防行政审批,消防机构将一律不予办理;

  3、进入该建筑消费的广大市民,请特别留意该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特此公告!

  咸宁市温泉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2014年6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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