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原子 通讯员吴戈 杨桃平)盗走他人一辆价值19万余元的越野车,没想到销赃时无人敢买,为了能最后“捞一把”,这名窃车贼竟给车主打电话索要3万赎金。日前,经通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这名窃车贼有期徒刑4年。
2013年11月23日晚6时许,通城县无业男子惠卿(化名)与简某(另案处理)途经该县隽水镇北门某快运公司门口时,看见停在街边的一辆银灰色本田越野车未熄火,车窗也未关,两人遂起贼心。得手后,惠卿驾驶该车载着简某来到邻县崇阳天城镇。在天城镇,惠卿与简某拿走该车内司机留下的1800元现金,并约定将该车卖掉,销赃后赃款平分。随后,两人一起四处为该车寻找买主,后因买主们怀疑该车来源不正当而未成交。于是,两人商议出一个主意,由惠卿拨通了车主的电话(车内有车主投保的资料和电话),让其出3万元赎回该车。11月25日,惠卿在天城镇等待车主汇款时被守候在此的民警一举抓获。
经鉴定,这辆被盗越野车价值19.13万元。
新哥说事
盗走别人的车还给车主打电话索要赎金,看完这则消息,新哥真是哭笑不得,这世上竟有这等奇葩男子。只是令他没有想到得是,这最后“捞一把”没捞着,倒把自己捞进了号子。
新哥想,惠卿进号子是迟早的事,因为他干了盗窃的勾当,而且窃取他人财物的数额巨大。而值得庆幸得是,那些买主们因怀疑该车来源不正当没有上惠卿和简某的当,否则逃脱不了“销赃”的嫌疑而受牵连。
偷盗之事历来为世人所不耻,新哥奉劝那些想靠歪门邪道“发财”的人悬崖勒马,干点正经事活得坦荡一点。同时也提醒那些粗心的车主们,下车后拔掉车钥匙锁好车门,别给那些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