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 星期
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清单”

本报讯(记者毛亚轩实习生沈朦通讯员周圣安)5日,记者从市统计局咸宁城调队获悉,我市一季度咸宁城乡居民收入数据出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19元,增长11.1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2825元,增长15.03%。

一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3218元、1218元,同比分别增长10.72%、16.03%,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1%、

43.1%。

此外,一季度居民收入还呈现了经营收入拉动强劲、财产收入增速加快、转移收入占比增加等特点。

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结合本地的实际调查情况,我市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11.12%和

15.03%。

一季度农村居民现金收入的增幅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3.9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为2.06:1,与2013年的2.13:1相比缩小0.07。“这表示城乡差距有所减小。”该调查队相关人士表示。

其中,城乡居民的工资收入仍占主导,

多方面齐力保增长

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因来自于就业人数的增加和工资水平的提高。一季度咸宁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844人,1.2万农民工找到就业岗位。同时一季度,咸宁市直单位人均调资40元左右,县市区人均调资30元左右,咸宁市企业月工资水平比去年同期增加100-150元。建筑、装修、家政等零散工的日报酬为180元左右,同比上涨近5%。

同时据了解,咸宁经济开发区50家规模企业上调了招工工资,普通员工月薪2000-2500元,技术工月薪在3500元以上,增幅均在5%以上,部分村会计工资为800元/月,比2012年的700多元/月有一定上涨。

除此之外,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的增长,也是一季度拉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原因。2013年7月开始,咸宁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付基数由1190元上调至1300元。截止2014年2月,咸宁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2222人,由于因而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费用人均要增加近13.2元,按282222人计算增加将近373万元,另外截至2月咸宁市新增参保人数3746人,用人单位需要为这部分职工多缴付社保约107万元。

2014年5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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